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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菌室清洁消毒标准操作规程

  无菌室要符合规范要求

  无菌室应采光良好、避免潮湿、远离厕所及污染区。面积一般不超过10m2,不小于5m2;高度不超过2.4m。由1—2个缓冲间、操作间组成(操作间和缓冲间的门不应直对),操作间和缓冲间之间应具备灭菌功能的样品传递箱。在缓冲间内应有洗手盆、毛巾、无菌衣裤放置架及挂钩、拖鞋等,不应放置培养箱和其他杂物;无菌室内应六面光滑平整,能耐受清洗消毒。墙壁与地面、天花板连接处应呈凹弧形,无缝隙,不留死角。操作间内不应安装下水道。

  无菌操作室应具有空气除菌过滤的单向流空气装置,操作区洁净度100级或放置同等级别的超净工作台,室内温度控制18—26℃,相对湿度45%—65%。缓冲间及操作室内均应设置能达到空气消毒效果的紫外灯或其他适宜的消毒装置,空气洁净级别不同的相邻房间之间的静压差应大于5Pa,无菌室(区)与室外大气的静压差大于10Pa。无菌室内的照明灯应嵌装在天花板内,室内光照应分布均匀,光照度不低于300lx。缓冲间和操作间所设置的紫外线杀菌灯(2—2.5w/m3),应定期检查辐射强度,要求在操作面上达40uw/m2。不符合要求的紫外杀菌灯应及时更换。

  2、建立使用登记制度

  药厂各个微生物检测检验室都要建立使用登记制度。在登记册中可设置以下项目内容:如使用日期、时间、使用人、设备运行状况、温度、湿度、洁净度状态(沉降菌数、浮游菌数、尘埃粒子数)、报修原因、报修结果、清洁工作(台面、地面、墙面、天花板、传递窗、门把手)、消毒液名称等。

  3、建立使用标准操作规范并严格管理

  无菌室清洁消毒标准操作规程

  1  进行无菌操作前3小时内开无菌室紫外灯照射30分钟。

  2  操作完毕,清除所有检品和废弃物,将检验设施拆卸于专门的容器具内,清洗消毒。

  3  收集整理工作台面和地面,将废弃物清出无菌室,收入废物贮器。

  4  用饮用水湿润的专用洁净布擦拭各操作台面和侧表面,然后再用纯化水擦拭。

  5  用专用拖布先浸饮用水擦拭地板,然后再用纯化水擦拭。

  6  墙壁和门窗擦拭,按1.5m高度以下先用饮用水湿润的专用洁净布擦拭,然后再用纯化水擦拭。

  7  送风口、回风口、传递窗、照明器具等的清洁按照各自的清洁标准操作规程执行。

  8  必要时可用食用洗洁精擦拭,但之后必须依次用饮用水、纯化水擦洗。其残留物可用棉签擦试法进行检查。

  9  消毒专用洁净布75%乙醇润湿后对无菌工作台的工作表面进行全面擦拭。

  10  清洁完毕后,填写清洁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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